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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04日
韩国农林水产食品部近日表示,中韩两国近日商定将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打击非法用海、非法捕捞等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强渔船管理。
据韩国媒体报道,为期三天的中韩渔业执法工作会谈10日在中国青岛举行,两国在会议上商定,中国渔船在专属经济区(EEZ)内捕捞时,要安装GPS船位监控系统,以便进行跟踪管理。会议要求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捕捞行为,杜绝使用违禁渔具。双方商定将采用基于无线射频识别技术(RFID)的渔船身份识别系统、渔船监测系统(VMS)、渔船定位系统(GPS)及渔船识别避碰系统(AIS),进一步增强渔船船位监控与识别能力。
去年12月,两名韩国海警在黄海海域执法时与我国渔民发生冲突,一名海警受伤,另一名海警身亡。中国外交部就此表示,中韩两国已签署渔业协定,就渔业生产和管理作了相应安排。中方主管部门已多次采取措施,加强对渔民教育和对出海渔船的管理,制止越界捕鱼和违规操作现象发生,同时希望韩方能充分保障中国渔民的合法权益,并给予应有的人道主义待遇。中方愿与韩方共同努力,推动中韩渔业合作继续健康发展。
《中韩渔业协定》是中韩两国在相向海域尚未完成专属经济区划界前,就渔业问题做出的一种非正式划界的临时性安排。2001年6月30日24时正式生效。协定规定了中韩两国暂定措施水域、过渡水域和维持现有渔业活动水域的范围。暂定措施水域由双方采取共同的养护和管理措施。对违反规定者,双方按各自的国内法处理本国渔船。
过渡水域设定于“暂定措施水域”两侧,在两国领海外各设一个,有效期为四年,四年期满后双方两侧的过渡水域按各自的专属经济区进行管理。维持现有渔业活动水域是指暂定措施水域北限线所处纬度线以北的部分水域及暂定措施水域和过渡水域以南的部分水域。在该水域维持现有渔业活动,不将本国有关渔业的法律、法规适用于缔约另一方的国民及渔船,除非缔约双方另有协议。协定有效期为五年。缔约任何一方在最初五年期满时或在其后,可提前一年以书面形式通知缔约另一方,随时终止本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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